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不断提升全员服务“项目提升年”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意识,3月17日,济南市妇幼保健院举办《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专题学习活动。院领导班子成员、职能科室主任等40余人参加。
学习活动由纪委书记张永水主持。会议首先传达了市委依法治市办、市司法局《关于开展“项目深化年”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宣传月活动的通知(济法办发〔2025〕2号)》,并要求按通知深刻学习领会,真抓落实。纪委书记张永水领学《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,该《条例》旨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,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,推动高质量发展。内容主要包括总则、市场环境、政务环境、法治环境、宜居环境、工作监督、法律责任、附则,共八章六十九条。
通过集中学习,不断营造“项目提升年”的良好氛围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、全局观念,进一步强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、使命感和紧迫感,树形象,立新风,为提升全市营商环境贡献力量,为妇女儿童健康提供医疗保障。(曹文华)